DRGs以樹狀分類法,依照國際疾病分類基礎、醫院臨床診斷作業狀況(主要是有無手術)及病人狀況(主要是年齡及有無合併症或併發症),將醫院診治之病人或疾病系統分類為25大類(MDC)499小類。每個DRG都有其適應之ICD-9CM碼,又配合疾病主診斷、次診斷、主手術、次手術(均有不同代碼),手術層級(surgical fierarchy,即大手術吸收小手術,在列名只認定一個大手術之碼號),及併發症、合併症系統分類。


資料來源:http://homepage.vghtpe.gov.tw/~hcqa/drg-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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