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目: 所得稅法
條款: 第五條
內容:
 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以每人全年六萬元為基準。免稅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

 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百分之三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千

 元為單位,未達千元者按百元數四捨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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