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c 06 Thu 2007 22:46
為什麼我們需要防癌保險?!
- Dec 01 Sat 2007 20:28
請盡快接種流感疫苗
- Dec 01 Sat 2007 20:23
健保也能給付海外就醫費用
健保卡,可在國外使用
- Oct 30 Tue 2007 21:21
所得稅級距
稅目: | 所得稅法 |
條款: | 第五條 |
內容: |
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以每人全年六萬元為基準。免稅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 |
- Oct 25 Thu 2007 00:11
2007保誠星願娃認養活動~劭鴻邀您做公益!
- Oct 13 Sat 2007 08:35
國壽新保單 統統免審
- Oct 09 Tue 2007 19:52
還本型意外險
高危險族群 適合投保還本型
2007/10/09 09:25記者:【陳欣文】
三十歲上班族的林小姐想買一百萬意外險保障,如今有年繳保費一千二百元、也有一萬二千元,但是前者繳了拿不回來,後者到期把每年所繳保費期滿都退還,她該選擇哪一種?林小姐若還有其他自律的投資計畫的話,買一般意外險就可以了。
還本型意外險簡單來說就是儲蓄險再加上意外險,再儲蓄險的利息拿去買意外險保障了,所以,還本型保費並不便宜。而到底哪些人適合捨一般意外險而去買還本型意外險呢?因此,還本型意外險適用那些在一般意外險中被拒保、有條件承保的族群或者是「月光族」不容易存錢的人。
通常意外險拒保都是因為投保人的工作性質屬於高危險等級,不論壽險或是產險公司不是拒保就是有條件承保,也因此造成這些族群在意外險保障的缺口,如今有了對於不同職業等級採一樣費率的還本型意外險,就成為機師、旅遊業等這些族群在買意外險時的首選。
至於一般內勤的工作人員,如果同時有意外險和儲蓄的需求,加上自己是無法有效有紀律透過投資理財存錢的話,就可以考慮還本型意外險,否則,每年用一、兩千元買足夠意外險,其他錢拿去投資,應該是比較有效率的理財計畫。
- Sep 30 Sun 2007 20:54
公共場所是指那些地方?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對民眾有那些好處?
- Sep 30 Sun 2007 20:52
國內的現行法規中可有規定哪些場所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費如何計算?規定保額下限是多少?
(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明訂:住戶於公寓大廈內依法經營餐飲、瓦斯、電焊或其他危險營業或在放在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者,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投保金額依據內政部85年11月27日內政部台(85)內營字第8584997號令發布之「公寓大廈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火險保險費差額補償辦法」規定為:
- Sep 30 Sun 2007 20:50
什麼是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範圍?什麼是不予承保的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負賠償之責:
(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 Sep 30 Sun 2007 20:47
何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二、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Sep 30 Sun 2007 20:43
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成立 負責國家外匯資金投資業務
經國務院批准,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9日宣告成立。作為專門從事外匯資金投資業務的國有投資公司,中投公司的成立被視為中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標誌性事件。
中投公司註冊資本金為2000億美元。這2000億美元來自中國數額巨大的外匯儲備,由財政部發行特別國債予以購買,注入中投公司。
中投公司從今年3月份開始籌備。今年5月底,尚被外界稱為國家外匯投資公司的中投公司就做出了它的首筆投資,投資30億美元購買美國黑石集團部分無投票權的股權單位。
- Sep 30 Sun 2007 20:40
航空意外險將告別20元全國統一定價
中國保監會26日正式對外宣布,從今年12月1日起,廢止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行業指導性條款,將航意險產品開發權和定價權交給保險公司,這意味著航意險將徹底告別全國統一售價20元、保額40萬元的歷史。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在保監會舉行的航意險改革規範工作座談會上說,保監會近日下發了《關于加強航空意外保險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改變過去以條款和費率管制為主的監管手段,廢止航意險行業指導性條款,將航意險產品開發權和定價權交給保險公司,以提高保險公司經營積極性,保護消費者利益。
《通知》還對航意險進行了以下改革和規範:規範公司內控管理,提高業務、財務數據真實性。要求保險公司銷售航意險加強渠道管理,實現公司內部電腦聯網、電腦出單和實時管理,禁止手工出單,防止保費流失和假保單、撕單埋單現象;保險公司要根據航意險業務特點做好再保險安排,切實提高消費者的保障程度;鼓勵保險公司開發不同期限的替代產品,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產品選擇權,以滿足不同群體、不同層次的保險需求。
據了解,目前國內的航意險市場,主要依靠條款和費率管制,統頒條款、行業指導性條款在不同階段發揮了穩定市場等積極作用,但在規範手續費競爭和市場秩序的效果上並不理想,並抑制了保險公司的經營自主性和改善管理服務的積極性,加上航意險事故的小概率性助長了保險公司的僥幸心理,對防範巨災風險方面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影響業務的可持續發展,甚至可能危及被保險人利益。
市場人士認為,航意險行業指導性條款廢止,是航意險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屆時,保險公司創新產品的積極性和改善服務的源動力將會顯著增強,消費者有望得到更多的產品選擇權和更好的保險服務。